为做好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明年立法计划编制的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使立法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都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总体目标,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议的立法项目要符合地方立法权限。根据《立法法》规定,设区市的立法权限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的事项。因此,在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请注意不要超出上述权限范围。
四、提出的立法建议,请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有关资料。为便于联系,请写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五、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通信地址: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2号楼,邮编:212050);电子邮箱:zjrdfgw@126.com;传真:84424478;联系电话:89666806。
六、立法项目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