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施健华和张志耕同志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施健华和张志耕同志辞去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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