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香醋保护条例》的制订和施行,使镇江香醋产业扶持有了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表示,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镇江香醋的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首先,保护的目的是促进发展。制定《条例》的目的,是通过明确镇江香醋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规定镇江香醋生产、商标标识及地理标志使用的基本规范和禁止性行为,落实市经信、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在镇江香醋保护中的监督管理职责等,加强对镇江香醋的传统生产工艺、知识产权、香醋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这些举措可以为镇江香醋在更高层次上加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发展需要保护。在镇江香醋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关后掌握的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创建的企业自主品牌、挖掘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育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内容,也需要加强保护。
最后,扶持发展是更深层次的保护。“产业扶持与发展”一章中“推广应用计算机集散控制、现代酿造及生物等先进技术”“执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质量安全规范”“通过网络营销、体验营销、零售终端展示等手段构建新型营销网络体系”等内容,可以说这些代表镇江香醋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从而更能够促进镇江香醋可持续发展,使镇江香醋发扬光大,更好地保护好镇江香醋。
张蕾认为,《镇江香醋保护条例》的施行,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示范效应。
首先,为镇江香醋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条例》从镇江香醋工艺、文化传承、知识产权、产业扶持与发展,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给予了镇江香醋全面保护。特别是镇江香醋生产工艺,其生产和发展经历了1400多年的不断实践和完善,前人所总结的酿醋工艺不仅是严谨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科学验证。为此,为保留镇江香醋传统风味和特色,将原料、工艺和生产质量等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此大大提升了镇江香醋产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其次,为地方立法进行了有益而又大胆的尝试。该条例既没有直接上位法,也没有其他地方法规可借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不畏困难,迎难而上,立足工作实际,在《条例》的起草、协调、审议等各环节,广泛征集意见,开展立法协商,进行了合法、合理的探索,解决了理论上和实践中许多法律疑难问题。为今后镇江立法、乃至全省立法发挥了一定程度的示范作用。
最后,发挥镇江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在镇江,类似于镇江香醋的特色食品产业较多,如锅盖面、镇江肴肉、茅山老鹅等,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对这些镇江特色产品加以保护并推动发展,在法律上如何加以规范,是一个重要课题。《条例》的颁布实施,对镇江市的特色食品发展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可以说,它标志着镇江市对包括镇江香醋等在内的特色食品实行规范化、法治化保护和管理步入了一个新阶段。这对规范和指导今后镇江其他特色食品的发展,特别是对这些食品的工艺、文化传承、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都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