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承担市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2、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编制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落实;制定地方性法规,组织起草、调研、认证、审议、报批、公布等工作,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活动。
4、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5、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
6、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
7、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各辖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8、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9、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市政府和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的日常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进行被动审查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含编制及人员现状)
市人大常委会现内设11个委办室:办公室、研究室、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另外按规定设置下属事业单位:市人大干部培训中心。
市人大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6人,实有56人,另有行政单列编制人员10人,核定行政附属编制20人,实有18人,社会化用工9人。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聚焦实体经济,聚焦富民利民,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立法监督质量,继承历届人大创造的经验,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服务“两聚一高”大局
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定位和推进人大工作,精准把握聚力创新、聚焦富民的大格局,把握聚力“强富美高”、深化特色发展的主战略,把握服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积极推动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依法监督的重中之重,认真推进督办“全面推进制造强市战略,全力振兴实体经济”议案,突出推进督办的年度重点,做实推进督办的举措,用“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推进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浓厚全力以赴抓项目的氛围,不断筑牢实体经济这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根基。听取和审议关于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镇江国家高新区建设等报告,积极推动供结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加快转型出关。
积极推动富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的,督办关于“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加大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整合资源,同心协力,提高垃圾处理能力”等重要建议;听取和审议“百村万户”达新标行动报告,跟踪推动10件政府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创业就业等工作,聚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改革发展的民生实效。
积极推动特色发展。持之以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的办理,积极助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三大片区”环境整治和“一湖九河”水环境治理,同心合力让“生态领先”成为镇江最重要的特色竞争力。围绕市委部署,紧扣宁镇扬一体化、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等全局性工作,综合运用好视察调研、听取汇报、督办建议等形式,深度研究,跟踪监督。
二、与时俱进履行法定职权
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地方立法。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立法机制。坚持“切口小、争议少、普惠广、操作强”的原则,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等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山体保护、消防、农村公路管理等立法调研,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镇江立法工作从“过程先行”迈向“水平领先”。
强化依法监督。与省人大联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和《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加大对镇江市地方性法规特别是首部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促进法律法规实施主体严格执法,保证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对预决算执行和同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加强对“两院”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推动法治成为地方治理的基本方式。
完善评议机制。按照市人代会确定的工作重点,与“一府两院”沟通确定每年的重大专题,开展专项评议和干部述职评议,进一步加强统筹、改进方式、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促进评议对象依法履职、勤政为民,推动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改进政情通报。年初与市政府召开重点工作通气会,加强重点工作的相互对接和协同推进,形成既加强监督又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定期组织政情通报会,把代表提问的着眼点放在关键问题上,推动年度计划的执行和民生事项的落实。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把引导、支持、激励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机制,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健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机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工作,进一步推进代表联络工作站(室)建设,定期开展“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深化每年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专题调研、联系一个村或社区、接待一次选民的代表小组“四个一”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和示范表率作用,凝聚推动镇江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引导代表加强调研,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对议案办理情况组织专题询问和票决。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反馈、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上门督办、联席会办、办理公示等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办力度,着力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深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多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项评议、政情通报会、视察调研等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的渠道。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数据库,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管理监督和保障机制,宣传代表履职风采,促进广大代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四、着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持市委的核心领导,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提高工作的重点意识、创新意识和实效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法制保障的能力、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树立人大新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人大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促进人大干部思想观念和能力水平与时俱进。深入推进人大理论研究、信息宣传和智库建设,扎实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创新。以“八项规范”为抓手,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各级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人大机关落地生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在人大工作中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深化效能革命,不断改进人大工作作风。大力弘扬“亚夫精神”,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提升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履职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镇江市预算管理和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数据测算依据来自基础信息库,项目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根据有关文件政策依据测算,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编制。
第二部分 市人大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人大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355.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03.48万元,增长9.9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公休假补贴纳入预算、国标工资增加,项目经费中人代会经费增加、新增换届选举经费。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355.63万元。包括:
1. 预算资金收入预算3355.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48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同上。
2.非税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3.转移性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3355.6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3.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05.09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公休假补贴纳入预算、国标工资增加,项目经费中人代会经费增加和新增换届选举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172.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1.61万元,减少0.93%。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25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8.27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公休假补贴纳入预算、国标工资的增加和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05.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21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是人代会经费的增加和新增换届选举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355.63万元,其中:
预算资金收入3355.63万元,占100%;
非税资金收入0万元,占0%;
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 %;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355.6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250.42万元,占67.06%;
项目支出1105.21万元,占32.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55.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3.48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公休假补贴纳入预算、国标工资增加,项目经费中人代会经费增加、新增换届选举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35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48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同上表。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207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87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公休假补贴纳入预算、国标工资增加,项目经费中新增换届选举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5.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9万元,减少2.5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和公休假补贴的一部分从项目经费中调整。
3.人大会议支出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人大换届之年,与上年相比会议时间长、任务多、费用高。
4.代表工作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支出10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7万元,减少1.89%。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2.提租补贴支出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7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50.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1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95万元、津贴补贴523.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9.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7.82万元、离休费62.23万元、退休费484.55万元、医疗费32.91万元、奖励金1.32万元、住房公积金107.54万元、提租补贴6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6万元。
(二)公用经费23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工会经费10.43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55.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48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公休假补贴纳入预算、国标工资增加,项目经费中人代会经费增加、新增换届选举经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50.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95万元、津贴补贴523.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9.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7.82万元、离休费62.23万元、退休费484.55万元、医疗费32.91万元、奖励金1.32万元、住房公积金107.54万元、提租补贴6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6
(二)公用经费23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工会经费10.43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4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37.02万元,比上年增加55.5万元,增长30.58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纳入预算和交通费由项目经费调入公用经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45%;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编入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车改革未编此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重,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费用有所增加。
市人大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6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市人大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7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7.5万元,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预算资金:包括预算内经费拨款、办案经费补助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其他收入。
四、非税资金:包括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五、转移性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办案补助和其他等结余结转资金。
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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