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市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2、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4、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
5、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
6、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各辖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7、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8、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市政府和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的日常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进行被动审查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现内设11个委办室:办公室、研究室、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另外按规定设置下属事业单位:市人大干部培训中心。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建设富有特色的“强富美高”新镇江积极作为、不懈努力。
(一)、聚力“五大发展”,积极推动“十三五”良好开局
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四基地、一中心、两城市”的总定位、“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路径,充分发挥人大的积极作用。
1.聚力推动创新发展。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调研视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市属四大产业集团运营情况,对“三集”示范园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构建“大旅游”格局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督办“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类企业扶持力度”、“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等重要建议,推动全市优化创新布局、集聚创新要素、做强企业主体。
2.聚力推动协调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稳中奋进”的总基调,聚焦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监督“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预算的实施和执行;紧扣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对全面小康建设的关键性指标加强调研监督,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3.聚力推动绿色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督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工业绿色转型”的议案和“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建镇江市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重要建议,对“低碳城市建设”依法作出决定,视察“一湖九河”“两个片区”环境综合整治,跟踪督办“推广‘戴庄经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审议意见的落实,推动“生态领先”成为镇江最重要的特色竞争力。
4.聚力推动开放发展。按照“以开放突破实现后发争先”的思路,突出精准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快融入宁镇扬板块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汇聚各方面的智慧,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5.聚力推动共享发展。围绕实现更高水平的“民生五有”,督办“加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提高我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等重要建议,听取群众体育开展情况的汇报,调研社保基金管理、教育均衡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促进镇江发展更有“温度”,百姓幸福更有“质感”。
(二)、突出“五项重点”,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与“一府两院”积极沟通互动,形成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既加强监督又协调运作、支持推动的治理合力。
1.以打造全省法治建设先导区为目标,加强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积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快建立具有镇江特色的地方立法体系。围绕“规范地方性法规制定”“香(陈)醋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城管综合执法”,拟制定4部地方性法规。听取《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加强《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社会宣传和监督实施;调研内务司法、“六五”普法等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成为镇江的核心竞争力。
2.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加强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要求抓、政府正在干、群众有期盼,通过人大推动能够落实到位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常规监督与刚性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集中监督与反复监督、日常监督与创新监督结合起来,通过政情通报、专题询问、专项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手段的常态化、规范化运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全市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有效落实。
3.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加强代表工作。认真做好当年建议的督办,全面梳理本届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组织领衔督办、跟踪督办,以实质性的办理效果让代表和群众满意。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深入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推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以代表履职档案、履职积分、履职公示和述职评议为主体的履职评价体系,激发广大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争作贡献。
4.以落实“八项规范”为抓手,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八项规范”为抓手,重点在规范和完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履职行为上下功夫,在“点面结合、均衡发展、整体推进”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服务发展”上下功夫,推动全市基层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5.以强化民主法治为导向,加强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认真负责地做好全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在依法操作上不折不扣,在工作指导上认真把关,在换届纪律上从严要求,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三)、围绕“五型机关”,扎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担当干事”的新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化“三创”活动,始终保持人大机关务实作为、团结奋进、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1.建设学习型机关。紧密结合发展实践和工作需要加强学习,把学习的重点放在科学理论的研读和新知识的充实上,努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讲政治、守规矩,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为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证。
2.建设法治型机关。恪守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始终坚持依法用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身体力行推动法治镇江建设。
3.建设服务型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善于发现问题、提出办法,切实提升常委会服务全局的水平。做到服务发展力求解决问题、推动实践,让市委满意;服务民生力求顺应民意、群众得利,让人民满意;服务代表力求促进履职、汇聚力量,让代表满意。
4.建设务实型机关。加强人大干部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把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标准,以实效取信于民、以实干树立权威。
5.建设勤廉型机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正确行使各项权力,保持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良好形象。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3052.15万元,全部为预算内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3052.15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1858.31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0万元
(3)、人大会议200万元
(4)、代表工作120万元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20万元
(6)、住房公积金109.61万元
(7)、提租补贴64.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2032.15万元
(2)、项目支出:102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