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已由镇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结合审议意见,在7月-8月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多次集中论证修改,形成《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第三稿)》。为了进一步推动精细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稿全文予以公布,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至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电子邮箱:zjrdfgw@126.com;联系电话:8966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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