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已由镇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和其他方面征求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两次集中论证修改,形成《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第二稿)》。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稿全文予以公布,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至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电子邮箱:zjrdfgw@126.com;联系电话:8966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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