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更好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0月11日上午,镇江市人大召开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张庆生
张庆生表示,镇江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加强水资源管理,事关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是我市一以贯之的战略路径,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是镇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镇江虽然有江有河有湖,但依然存在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双重问题,水资源人均拥有量不及全国平均水平,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更加迫切。
汇报会现场
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就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张庆生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要加强学习,认真研学《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夯实检查基础,进一步提高治水管水用水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检查的能力;要聚焦问题,确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并以《条例》为准绳,对照《执法检查通知》中的10个重点方面内容,动真碰硬地去纠正,认真负责地提建议,确保检查实效;改进方式,做到真查、实查、深查、严查,切实提高检查水平;紧密协作,两个执法检查组之间要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检查同步、成果共享,并做好与辖市区人大的联动,并把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增强检查合力,浓厚执法检查的社会氛围。
市政府副市长 胡宗元
汇报会现场
据了解,自2003年《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上下依法推进水资源管理,重点突出规划引领、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突出节水优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突出水源安全、推进水功能区建设;突出生态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和突出用水管理、保障水资源等。目前,全市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在26亿立方米左右,其中生产、居民生活、城镇环境用水分别占用水总量的91.2%、6.1%和2.7%,年年实现省下达的用水节水护水目标。
讲座现场
执法检查前,市人大特地邀请河海大学法学院吴志红副教授为相关检查人员对《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讲授。12日,将兵分两路组织现场执法检查。
讲座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苏,副主任王萍、鄂金书、凌苏参加会议,副市长胡宗元作《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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