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聚焦实体经济,聚焦富民利民,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立法监督质量,继承历届人大创造的经验,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服务“两聚一高”大局
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定位和推进人大工作,精准把握聚力创新、聚焦富民的大格局,把握聚力“强富美高”、深化特色发展的主战略,把握服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积极推动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依法监督的重中之重,认真推进督办“全面推进制造强市战略,全力振兴实体经济”议案,突出推进督办的年度重点,做实推进督办的举措,用“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推进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浓厚全力以赴抓项目的氛围,不断筑牢实体经济这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根基。听取和审议关于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镇江国家高新区建设等报告,积极推动供结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加快转型出关。
积极推动富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的,督办关于“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加大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整合资源,同心协力,提高垃圾处理能力”等重要建议;听取和审议“百村万户”达新标行动报告,跟踪推动10件政府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创业就业等工作,聚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改革发展的民生实效。
积极推动特色发展。持之以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的办理,积极助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三大片区”环境整治和“一湖九河”水环境治理,同心合力让“生态领先”成为镇江最重要的特色竞争力。围绕市委部署,紧扣宁镇扬一体化、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等全局性工作,综合运用好视察调研、听取汇报、督办建议等形式,深度研究,跟踪监督。
二、与时俱进履行法定职权
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地方立法。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立法机制。坚持“切口小、争议少、普惠广、操作强”的原则,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等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山体保护、消防、农村公路管理等立法调研,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镇江立法工作从“过程先行”迈向“水平领先”。
强化依法监督。与省人大联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和《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加大对镇江市地方性法规特别是首部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促进法律法规实施主体严格执法,保证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对预决算执行和同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加强对“两院”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推动法治成为地方治理的基本方式。
完善评议机制。按照市人代会确定的工作重点,与“一府两院”沟通确定每年的重大专题,开展专项评议和干部述职评议,进一步加强统筹、改进方式、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促进评议对象依法履职、勤政为民,推动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改进政情通报。年初与市政府召开重点工作通气会,加强重点工作的相互对接和协同推进,形成既加强监督又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定期组织政情通报会,把代表提问的着眼点放在关键问题上,推动年度计划的执行和民生事项的落实。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把引导、支持、激励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机制,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健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机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工作,进一步推进代表联络工作站(室)建设,定期开展“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深化每年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专题调研、联系一个村或社区、接待一次选民的代表小组“四个一”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和示范表率作用,凝聚推动镇江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引导代表加强调研,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对议案办理情况组织专题询问和票决。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反馈、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上门督办、联席会办、办理公示等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办力度,着力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深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多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项评议、政情通报会、视察调研等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的渠道。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数据库,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管理监督和保障机制,宣传代表履职风采,促进广大代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四、着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持市委的核心领导,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提高工作的重点意识、创新意识和实效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法制保障的能力、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树立人大新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人大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促进人大干部思想观念和能力水平与时俱进。深入推进人大理论研究、信息宣传和智库建设,扎实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创新。以“八项规范”为抓手,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重点工作和活动的上下联动,不断提升各级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人大机关落地生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在人大工作中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深化效能革命,不断改进人大工作作风。大力弘扬“亚夫精神”,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提升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履职为民的良好形象。
附件:1.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历次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2.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主任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3.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执法检查安排
4.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调研督办工作安排
附件1
镇 江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2017年度历次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第一次会议(3月上旬)
1.学习《镇江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2.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3.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第二次会议(4月中旬)
1.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的议案。
2.听取和审议关于“全面推进制造强市战略,全力振兴实体经济”议案的处理意见,作出相应的决议。
3.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作出关于撤销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
4.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
5.人事任免。
第三次会议(6月)
1.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
2.听取和审议关于《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表决稿)》。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2017年专项评议的实施方案,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四次会议(8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总决算情况和同级审计情况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定。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政情通报会)。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百村万户”达新标行动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
第五次会议(10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镇江国家高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表决稿)》。
4.组织对4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述职评议。
第六次会议(12月)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制造强市战略,全力振兴实体经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和票决。
3.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讨论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意见,作出相应的决定。
5.审议专项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6.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同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七次会议(2018年年初)
1.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2.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3.讨论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建议名单。
4.讨论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5.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新区工作委员会作年度工作书面报告。
附件2
镇 江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2017年度主任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二月:讨论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讨论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重要建议的处理意见。讨论《2017年立法计划(草案)》。讨论通过2017年立法项目起草组名单。
三月:听取市政府关于2017年城建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讨论关于“全面推进制造强市战略,全力振兴实体经济”议案的处理意见。讨论《2017-2021年立法规划(草案)》。
四月:讨论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的议案。讨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讨论《镇江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办法》。
五月:听取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汇报。讨论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工作办法》。
六月:听取市政府关于“整合资源,同心协力,提高垃圾处理能力”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大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讨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讨论2017年专项评议的实施方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七月:听取市政府关于“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讨论2017年专项评议意见。
八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九月: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讨论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述职评议方案。
十月:听取市政府关于就业与创业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讨论《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十一月:听取市政府关于“抢抓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宁镇扬一体化进程”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检察院关于环境资源类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
十二月:讨论《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讨论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附件3
镇江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度执法检查安排
时间 |
内 容 |
承办部门 |
5月 |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 |
教科文卫委 |
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
内司委 |
11月 |
《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 |
民宗侨台委 |
附件4
镇江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度调研督办工作安排
时间 |
内 容 |
牵头部门 |
5月 |
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
农工委 |
6月 |
开展制定《镇江市消防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
内司委 |
9月 |
督办同级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预算工委 |
开展制定《镇江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
环资城建委 |
|
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宗教事务条例》主任会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
民宗侨台委 |
|
10月 |
开展制定《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
农工委 |
调研关于“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的办理情况。 |
环资城建委 |
|
11月 |
调研镇江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
内司委 |
12月 |
调研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
教科文卫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