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赵宪庚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惠建林,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洪水陪同检查。
丁仲礼一行深入到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和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重点检查园区、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做法、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和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和意见建议。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特色发展”战略部署,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多管齐下“治雾霾、增蓝天”,空气质量得到稳步改善。座谈中,丁仲礼还就相关问题与大家展开了深入交流。
丁仲礼对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表示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比较扎实,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他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方面,还应表现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减排任务的艰巨性,采取更加有效的环保措施,依托科技创新的驱动,切实加强对大气、水、固废、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等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他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镇江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基础、有条件,还有很大潜力,希望镇江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走在前,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王秀峰、沈岩、张柏楠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有华、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秦景安、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委员张驰、省环保厅副厅长方斌斌,市领导秦海涛、郭建、裔玉乾、岳卫平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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