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朱智玲(女)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任命束德华、朱金顺、夏咏华(女)、翟国富、向剑美(女)、邱建忠、张建红(女)、孔国平、葛友生、史罗宏、贾立昌、解国平、黄陆林、谭石虎、吴和芳、胡通海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吴晨乡(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其和(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上一篇: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下一篇: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