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10月21日-22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和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在河北大学隆重召开。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制处处长娄正前应邀参会。
包括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周成奎等来自全国各地的立法学专家、立法实务工作者共300余人参会。本次会议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集中围绕“人大主导立法与立法体制创新”、“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法律体系的完善”、“改革问题与新兴问题的立法探索”、“立法理论与立法方法”和“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六个议题展开研讨。
会议期间,娄正前交流了《地方立法特色的实现路径--以镇江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条例为分析对象》一文,论文以地方立法特色的实现路径作为切入点,以镇江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条例为例,提出:一要敢为人先,这是实现地方立法特色的主观前提;二是把握好目的与理念,这是实现地方立法特色的灵魂和价值;三要创新制度,这是实现地方立法特色的主要内容和载体;四要注意可实现性,这是实现地方立法特色的最终目标,不能为了特色而特色。同时,就这次参会的实务界人员不足5%及理论界研究状况,娄正前向理论界发出呼吁:广大立法专家学者多加强实证研究,提出问题要有针对性,真正是立法工作中存在、迫切需要解决的,譬如这次祁连山生态保护立法问题,这次会议竟然无一论文对此展开讨论;提出的解决方案要精细、务实,比如如何解决立法有特色,如何着眼特定语境下评价法规质量高低;研究过程多加强沟通,多到人大立法部门调查,避免纸上谈兵。
发言内容得到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肃元、东北财经大学王子正教授等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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