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已征求意见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经梳理、论证和修改,形成了《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稿全文予以公布,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至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电子邮箱:zjrdfgw@126.com;联系电话:84496108)。
《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已征求意见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经梳理、论证和修改,形成了《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稿全文予以公布,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至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电子邮箱:zjrdfgw@126.com;联系电话:8449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