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三级负责制。该委不断加强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巩固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委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体现在办理工作全过程:办理任务下达时,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年度办理工作方案,对重要建议作出批办意见并亲自领办,委分管领导组织承办处室逐一研究领办的建议,提出办理思路意见;办理过程中,针对办理事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协调相关部门会商研究。
规范办理流程,明确“三个100%”的办理要求。一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建议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议交办、催办、走访、送审和归档等工作流程,使建议办理工作在每个层面、每个环节都有规可循、有序运作。二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各承办处室在接到建议15天内,主动与代表沟通,充分听取意见,确保沟通率达到100%;办理中主动向代表汇报工作,不满意的立即整改,确保办复率达到100%;办理后及时向代表反馈,确保满意率达到100%。三是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委内绩效考评系统,实行目标管理,对办理进度、沟通率、办复率、满意率进行量化考核。
补齐工作短板,健全三项“答复后”工作机制。一是办理结果全面公开。接受代表和公众监督,将建议办理结果纳入本部门的政务公开范畴,非涉密的答复件一律公开。二是强化跟踪办理力度。重点围绕上年度的B类答复件,建立跟踪办理台账,列明跟踪办理责任人,逐件跟踪逐项核销。三是重视重新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将其作为工作中的短板予以重点对待,对于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委领导责成承办处室认真研究,第一时间与代表联系,登门拜访征求意见,将此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
深化办理成果,以“三结合”促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将办理工作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推动改革攻坚;将办理工作与惠民工程相结合,提升群众获得感;将办理工作与事业发展相结合,加强体系建设,有力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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