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6月27日,丹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审议该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去年以来,丹阳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263”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绿色转型、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再创新高,达84.32%;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完成镇江下达的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煤炭总量削减;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发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就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委员们在分组审议中指出,只有不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才能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才是真正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2017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成果来之不易,但是环境质量改善还存在风险、环境保护工作与广大市民秀美丹阳的需要还有差距、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环保执法监管队伍能力还需要提升、基层环保工作力量孱弱的现状还需要改观等等,都是不容忽视的,必须正视。
会上,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围绕我市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向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的努力,强调要在深入开展“263”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切实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暨“116”专项行动大会精神,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围绕“一江一湖六行业”,及时、精准、彻底的整治环境问题,坚决打好今年的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随后的表决环节中,委员们在充分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慎重的按下了电子表决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推动丹阳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明责强责以求实效。要正确对待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及省环保督察组的进驻,转压力为动力,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推动丹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朝着更高水平迈进,全力争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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